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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桥路15#、17#、19#、21#楼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板桥路15#、17#、19#、21#楼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:板桥路15#、17#、19#、21#楼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: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: 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成立于2015年10月08日,经营范围包括:供热、制冷、发电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市政项目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等。为更好为板桥路15#、17#、19#、21#居民供热,公司拟投资67.33万元建设板桥路15#、17#、19#、21#楼集中供热工程项目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”),供热面积约为15000m2,采用2台0.5MW燃气锅炉供热。 二、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、生活废水、施工噪声和生活垃圾等污染,但随着施工期结束产生的影响也随之结束,在采取一定措施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。 营运期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、雨水、交通噪声和生活垃圾等污染。 (1)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锅炉废气,锅炉使用天然气加热,主要污染物为SO2、NOx和颗粒物,排放浓度分别为29.3mg/m3、96.0mg/m3、9.54 mg/m3,排放速率为0.0399 kg/h、0.131 kg/h、0.0130kg/h。锅炉废气经1根高23m(高于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建筑物3m,200m范围内建筑物高约为18m)排气筒排放,均满足山东省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7/2374-2018)表2 重点控制区标准(即颗粒物≤10mg/m3、SO2≤50mg/m3、NOx≤100mg/m3)。 (2)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,来源于员工日常生活。经计算可知,本项目废水量38.4m3/a,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350mg/L、氨氮35 mg/L、BOD5200 mg/L、SS400mg/L、总氮40 mg/L、总磷8 mg/L,则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为0.0134t/a、1.34×10-3t/a、7.68×10-3t/a、0.0154t/a、1.54×10-3t/a和3.1×10-4t/a。生活废水依托小区污水排放系统排水,经光大水务(济南)有限公司一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小清河,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。 (3)地下水 为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,本评价要求企业制定严格的生产管理措施,设专人定时对厂区进行巡检,要求巡检人员对发现的跑冒滴漏现象要及时上报,对出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妥善处置 (3)声环境 本项目昼、夜间噪声排放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1类标准要求。对最近敏感点21#楼的噪声贡献值为44.0dB(A),影响较小。采取上述措施后,企业噪声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。 (4)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,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。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符合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9-2001)及其修改单标准的要求,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。 三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: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:段君实 联系电话:18888339921 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。 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