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“山东南海气囊工程有限公司年产 1000 吨船舶护舷、潜艇护舷、海洋打捞救生浮筒和海洋工程气囊生产项目”竣工验收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公章。
公示期: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2月13日
验收报告.pdf
专家意见.pdf